招标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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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商用房产招租公告

学校商用房产招租公告

一、采购内容

包组编号1:北门卫西侧房屋(原电信),面积47.5平方米,最低限价为50000元/年。

1、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
2、投标报价一览表。

包组编号2:十三号公寓楼下房屋一间,面积10平方米,最低限价11000/年

1、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
2、投标报价一览表。

二、采购要求

1、合同期限为三年,一年一签,第一年合同到期后,由学校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考核,考核评价合格的,续签第二年合同,第三年以此类推。考核评价不合格的,不再续签下年合同,学校收回该房产,承租人无条件搬离。

2、本房屋禁止从事餐饮、招生、宣传等相关业务。

3、承租人应当遵守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合理使用租赁住房,不得损坏、擅自拆除消防设施或者改动房屋承重结构。未经出租人同意,承租人不得擅自拆改室内设施或者改动房屋其他结构。

4、承租人应当遵守管理规约。不得有任意弃置垃圾、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、违反规定饲养动物、违章搭建、侵占通道、高空抛物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。

5、租赁合同期满或者解除,承租人必须在1个月内腾退租赁房屋,承租人拒不腾退的,造成损失的,承租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

6、租赁期间内产生的水、电费用由承租人支付。

7、承租人需向学校交纳年租金的10%作为经营履约(房屋)保证金若承租人在经营(使用)期间违反合同约定,视情节严重程度,依据有关规定,扣罚相应经营履约(房屋)保证金。租期满后,无违约行为的,退还经营履约(房屋)保证金。

8、全部商铺均不允许动用明火,不允许产生油烟,不得产生影响师生学习生活的噪声,经营(使用)过程中不得变更业态类别。

9、承租人不允许对店铺进行转租、转包或者分租、分包,不得改变租赁用途

10、禁止店铺开展任何形式的储值及预付性销售行为。

11、承租人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,按照经营地方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办理证照手续,守法经营、诚信经营,按时缴纳水、电等物业管理费用。

12、安全管理。学校管理部门与承租人签订《安全管理责任状》,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人承担,承租人保证消防器材完整、完好,切实履行经营中的安全一切责任。

13、以上商用房产,因学校规划调整,承租人须无条件终止合同搬离房屋。

、评标办法

1、评标办法

1)本项目采用投标租金最高的投标人中标,投标人投标租金不得低于最低限价。

2)成交供应商数量:每包组1家

注:本项目共分为2个合同包,两个包组可兼投兼中。

2、评标原则

1)公平、公正、科学和择优;

2)依法评标、严格保密;

3)反对不正当竞争;

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、地点

1、本项目投标文件可采用纸质邮寄形式递交,也可采用电子版发送邮箱方式递交。

1)采用纸质邮寄形式递交:投标文件(1正,2副)须密封递交。邮寄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js金沙资产管理处采购办公室,项老师(收),联系电话:024-89708437

2)采用电子版发送邮箱方式递交: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准备加盖本单位印鉴的投标文件扫描件,同时准备一份WORD电子版,形成加密的RAR文件(文件过大的可分卷压缩),也可以发到邮箱:zbb@lncc.edu.cn

2、开标时间30分钟前,请参与投标供应商将公司名称、授权委托人姓名、联系电话(手机号,且可加微信)发至邮箱,便于建立开标群。

3、开标过程:

1)在开标前,采购人通过微信建立开标群,开标群由采购人工作小组及供应商代表组成。

2)采购人工作小组成员及投标人群内签到,签到格式为:“XX公司XXX(姓名)已准备就绪”。

3)采用电子版发送邮箱方式递交的,开标时由投标人提供文件密码给采购人。

4)整个开标过程全程监控记录。

4、已领取项目文件将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的供应商,采购人承诺在项目开标前不进行邮件的开启,此过程全程监控记录。

5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:2024年1月4日下午16:00(北京时间)

6、开标时间:2024年1月5日上午9:30(北京时间)

、采购单位、地址和联系方式

采购单位:js金沙

址: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南一路5号

联系人:项老师

联系电话:024—8970843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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